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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慧 律师

执业律所: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1201202010254811

职业信念:

当你危如累卵,我在你身边

律师主页 > 亲办案例
  • 全部类型 5
  •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
  • 金融犯罪 1
  • 暴力犯罪 2
  •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1
08.19 2024
Z某某敲诈勒索案,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张慧律师为其辩护,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2020年Z某入职北京某自媒体公司,担任主编一职,负责审核发布在公司公众号上的文章。后经公安立案侦查公司自2018年开始多次利用公众号的影响力,发布他人不实信息,实现敲诈勒索的目的。Z某因此被刑事立案侦查。【争议焦点】Z某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辩护意见】第一、起诉意见书指控的多起敲诈勒索犯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08.19 2024
Z某故意伤害罪、抢夺罪、抢劫罪案,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张慧律师为其辩护,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2022年Z某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抢夺罪、抢劫罪移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并认定其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建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争议焦点】行为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抢夺罪、抢劫罪【辩护意见】第一、经审查认

暴力犯罪
08.19 2024
L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张慧律师为其辩护,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2021年某某清作为某公司的理财经理,以购买理财产品的名义,吸收多名投资人投资金额近五百万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在缓刑考验期内,经有关机关审查查明,某某清在另一公司工作期间,以公司名义组织团队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经审计,某某清在另

金融犯罪
08.19 2024
W某放火案,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张慧律师代理辩护,获不起诉结果

【案情简介】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20年某日,张三与小王在小王租住的房屋内,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小王将高度白酒泼洒在地,并向洒白酒的地上扔打火机,据小王陈述,张三使用打火机将高度白酒点燃,造成屋内物品烧毁,张三和小王高度烧伤,小王经治疗,因烧伤严重死亡。2020年天津市滨海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08.19 2024
Z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张慧律师为其辩护,获不起诉结果

【案情简介】2023年3月,Z某与其同事W某工作之余,在单位的公共浴室洗澡的过程中,发生口角,Z某殴打同事W某面部一拳,W某报警后自行前往某医院就医,途中发病,在案发当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天津市某区公安局当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立案,对Z某决定拘留。【律师观点】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

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