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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某涉嫌贩卖毒品,卓安团队律师成功辩护,一审获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0-07-01 15:03:06 浏览:5639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述】

2011年12月,犯罪嫌疑人S某双手上有300元的冰毒,并联系在逃犯W某帮其联系买受人,后来W某将W某某的电话以短信的形式发给了S某,让其自行联系。犯罪嫌疑人S某在利益的催促之下,通过电话与W某某取得了联系,并达成合意,在某KTV门口见面。双方见面后,S某将事先准备好的,放于某某牌墨水盒内的冰毒取出与W某某进行交易,交易后S某取得300元的毒资,但在交易后即被办案人员挡获。而在挡获过程中,W某某趁民警不备将冰毒倒在了地上,但依旧为逃脱民警的法眼。最终犯罪嫌疑人对贩卖毒品一事供认不讳。

二、【辩护思路与律师心得】

介于我团队律师了解到了此案件的具体情况,就该案的事实得出了如下辩护思路:

1、被告人S某系初犯,偶犯且没有前科。
2、被告人S某主动认罪且态度好
3、被告人S,犯罪情节较轻,涉案毒品数量级低,并且尚未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小

对于此类尚未流入社会,社会影响性较小的案件,律师得主动让其知道自己犯罪的实事,并劝导当事人积极认罪、退缴赃款。若当事人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则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案情,对社会危害性的角度,对被告人酌情处理。

三、【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S某贩卖毒品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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