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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某涉嫌强奸罪,卓安团队为其辩护获减轻刑

发布时间:2021-01-19 15:53:31 浏览:4305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11年7月23日0时许,秦某将被害人薛某骗至某地路旁的草地内,采用按倒等手段欲强行与薛某发生性关系,因薛某的竭力反抗、呼救,被闻讯赶来的巡逻队员现场挡获。
后经家属委托由本所律师担任秦某的辩护人。

二、办案过程

本案是一起较为简单的强奸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较为充分,但秦某刚满成年且当晚饮酒过量,辨认和控制能力都受到限制,再加上本案属强奸未遂案件,上述情况都成为本案的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本案的主要辩护方案就是尽量减轻处罚。


接到家属委托后,律师立即办理了会见手续,到看守所会见秦某,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主要是从强奸罪本身的法律规定以及刑事案件的流程对秦某进行辅导,另外带去秦某家属对秦某杰的问候。

三、辩护思路

1、被告人秦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秦某自愿认罪,可以从轻。

3、秦某无前科,系初犯,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四、办案结果

本案经郫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定秦某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五、办案心得

无罪或者是不起诉在我们国家刑事案件中比例非常低,和司法制度有一定的关系,因此在接到刑事案件后应当首选考量是罪轻辩护还是无罪辩护,在嫌疑人自己认罪且其他证据较为充分的情况下,罪轻辩护是比较有利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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