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1年9月13日,张某某电话联系孙某某,让其找车送自己前往他地。后孙某某借用其表哥的轿车在某加油站与张某某汇合,张某某肩搭一棕色挎包、手提塑料袋上车,上车后将物品放置于后排,并让孙驾车上京昆高速沿路向西安方向行驶。当晚,在行至某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挡获,从持包内搜出2.8 克麻古,塑料袋内搜出 196.39克冰毒。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接到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详情,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其提交了相应的辩护意见。
三、辩护思路
就数额和量刑上进行辩护。
四、办案结果
以判处被告人张某某15 年。
五、办案心得
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每一个辩护律师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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