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涉嫌,深圳盈科高立明律师为其辩护
一、案情简介
2005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许某利用其担任深圳外贸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被告人吴某利用其担任深圳某外贸集团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被告人曾某利用其担任深圳外贸集团下属的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单独或者共同收受他人贿赂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被告人许某收受贿赂款港币170万元、人民币840万元,被告人吴某收受贿赂款港币170万元、人民币650万元。被告人曾某收受贿赂款人民币170万元。
二、办案结果
被告人曾某犯受贿罪,判处四年,并处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许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被告人吴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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