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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L某涉嫌盗窃罪,卓安团队石大海律师为其辩护获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1-06-29 14:33:28 浏览:6738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L某、T某从新都出发至德阳,途径青白江时,经过一路边超市时,L某、T某临时起意进入超市并行窃。至德阳,又盗取汽车电瓶、汽油等。犯罪嫌疑人L某、T某存在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入室盗窃、多次盗窃等可能。

二、办案过程

1、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后,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获得犯罪嫌疑人的信任是成功会见、有效会见的重要条件;

2、建立与办案机关承办人员的良好沟通,为后续讨论案情、推进取保候审工作等做好基础;

3、结合会见情况与承办人员沟通的情况,全面分析案件可能的方向,制定多种辩护策略;

4、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与其沟通阶段性目标:取保候审,沟通此阶段取保候审存在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三、辩护思路

1、从重要的定案依据切入,如办案机关是否及时做出符合标准的价格鉴定意见;

2、从司法便利的角度切入,如疫情期间办案机关是否方便提解犯罪嫌疑人出所做现场辨认、赃物辨认等工作;

3、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切入,如本案为共同犯罪,重点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犯意沟通、行为实施等方面的作用大小;

4、从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的角度切入,如与犯罪嫌疑人反复沟通、确认方案:嫌疑人在事实层面做认罪认罚,辩护人从业务角度分析是否存在非法证据、瑕疵证据等,确保认罪认罚工作实现预期效果。

四、办案结果

犯罪嫌疑人L某在30天内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1、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初期,犯罪嫌疑人很难第一时间信任辩护人,存在选择性沟通案件事实等情况,进而影响辩护人的判断。辩护人可从多方面入手,获取信任,会见前与其家属了解其性格、邀请家属书写亲笔信、向犯罪嫌疑人反复解释辩护人的立场和职责等;

2、与办案机关:在与承办人员沟通案情、递交文书之前,辩护人必须做好充足的知识管理与案情分析;沟通时,从多角度论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尤其是站在办案机关的角度论证取保候审的相关因素,取得承办人员的好感。

3、与家属: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也要注重与家属的沟通。用辩护人的真诚和专业,取得家属的信任,尽可能统一家属意见,代表家属与承办人员进行有效沟通,避免出现多名家属与承办人员分别沟通、重复沟通,引起承办人员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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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某涉嫌盗窃罪,卓安团队石大海律师为其辩护获取保候审

一、案情简介

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L某、T某从新都出发至德阳,途径青白江时,经过一路边超市时,L某、T某临时起意进入超市并行窃。至德阳,又盗取汽车电瓶、汽油等。犯罪嫌疑人L某、T某存在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入室盗窃、多次盗窃等可能。

二、办案过程

1、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委托后,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获得犯罪嫌疑人的信任是成功会见、有效会见的重要条件;

2、建立与办案机关承办人员的良好沟通,为后续讨论案情、推进取保候审工作等做好基础;

3、结合会见情况与承办人员沟通的情况,全面分析案件可能的方向,制定多种辩护策略;

4、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与其沟通阶段性目标:取保候审,沟通此阶段取保候审存在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三、辩护思路

1、从重要的定案依据切入,如办案机关是否及时做出符合标准的价格鉴定意见;

2、从司法便利的角度切入,如疫情期间办案机关是否方便提解犯罪嫌疑人出所做现场辨认、赃物辨认等工作;

3、从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切入,如本案为共同犯罪,重点审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犯意沟通、行为实施等方面的作用大小;

4、从犯罪嫌疑人权益保护的角度切入,如与犯罪嫌疑人反复沟通、确认方案:嫌疑人在事实层面做认罪认罚,辩护人从业务角度分析是否存在非法证据、瑕疵证据等,确保认罪认罚工作实现预期效果。

四、办案结果

犯罪嫌疑人L某在30天内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1、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初期,犯罪嫌疑人很难第一时间信任辩护人,存在选择性沟通案件事实等情况,进而影响辩护人的判断。辩护人可从多方面入手,获取信任,会见前与其家属了解其性格、邀请家属书写亲笔信、向犯罪嫌疑人反复解释辩护人的立场和职责等;

2、与办案机关:在与承办人员沟通案情、递交文书之前,辩护人必须做好充足的知识管理与案情分析;沟通时,从多角度论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尤其是站在办案机关的角度论证取保候审的相关因素,取得承办人员的好感。

3、与家属: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也要注重与家属的沟通。用辩护人的真诚和专业,取得家属的信任,尽可能统一家属意见,代表家属与承办人员进行有效沟通,避免出现多名家属与承办人员分别沟通、重复沟通,引起承办人员的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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