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4月的一天,X某因其父亲X某与某庄园的股东Q某之间发生纠纷,X某通过Y某召集10余人在某广场集中,准备找Q某麻烦。期间L某代表X某父亲找Q某关于纠纷一事进行谈判,后文明告知X某事情处理好了,X某就向Y某转账2000元辛苦费。第二天X某得知L某将自己邀约人准备收拾Q某的事情告知了对方,X某非常生气,并邀约W某、J某、Y某三人准备殴打L某。随后X某准备好匕首、甩棍子,带领W某、J某、Y某三人到某庄园咖啡厅找L某,到达某庄园咖啡厅后发现X某父亲也在现场,X某与Y某上前对L某进行殴打,W某、J某上前去堵L某的路不让L某跑,L某乘机逃出咖啡厅,X某、Y某、W某、J某便追出咖啡厅,L某跑至庄园大门口时被X某、Y某、W某、J某等人追上,然后X某、Y某又用准备好的伸缩甩棍将L某打伤,X某父亲赶到现场后才将X某等人喝斥开,并将X某手上拿的匕首夺过去,事后L某自行离开现场。
辩护思路
将在案所有信息整合分析后,石大海确定了案件的工作方向,充分办理委托人委托的相关事宜,同当事人及其家属不断沟通,积极开展相应工作。
办案过程
石大海律师接受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本案当事人X某。会见过程中石大海律师先就案件问题向当事人X某进行询问,石大海律师先转达了家属的问候,然后告知了X某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涉嫌罪名的法律规定以及刑事诉讼的流程,再就案件基本情况和X某进行沟通。
办理结果
石大海律师充分办理委托人委托的相关事宜,当事人未委托后续阶段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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