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1年3月31日,马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自贡市沿滩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自贡市看守所,被告人马某在培训机构担任老师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在上线廖某的帮助下,买卖上百万条学生家长的信息并多次出售给其他培训机的工作人员,获取赃款数万元 。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中,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首先向马某详细了解了案情的经过,并向其解答了法律规定。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过,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取申请书和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三、辩护思路
嫌疑人马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羁押于自贡看守所。辩护人认为,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对嫌疑人马某不予继续羁押为宜,申请贵院对其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为。
具体理由如下:
1、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嫌疑人马某及家属也愿意继续配合调查,因此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案件调查取证;
2、嫌疑人马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
3、嫌疑人家属积极为其退还全部脏款,具有明显认罪、悔罪表现;
4、嫌疑人马某为非暴力犯罪,其本人不具有任何人身危险性,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发生社会危险且马某的家人病重,一直盼望马某回家;
5、据前述情节判断,嫌疑人马某具备可能适用的法定条件。
综上,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规定,请求贵院对马某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四、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对嫌疑人马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五、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及时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事实,以帮助辩护律师还原案件事实,为顺利进行诉讼奠定了良好基础。其次,要及时与办案人沟通,提也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在恰当的时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马某得以取保侯审,也充分说明了刑事案件及早介入的重要性的迁前辩护的必要性。另外,在办案过程中,律师也得到家属的全力配合支持,才使得案件取保候审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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