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律师】
韦志聪,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法学会成员、金亚太司法研究所成员、王亚林刑辩团队成员、徐权峰团队成员。
巫碧茹,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一、案情简介
2021年4月6日,韦志聪律师、巫碧茹(实习)担任涉嫌案件S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H市看守所会见,听取S某的辩解与陈述。
二、办案经过及辩护要点
经过会见了解案情后,韦志聪律师立即前往办案机关递交律师手续,与承办人多次沟通并递交等文书,案件报请批捕后,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联系,根据法律规定,辩护人提要求的,检察官应当听取律师的意见。
不予批捕意见观点节选:第一,S某不构成盗窃罪(无盗窃的合意、无盗窃行为,对作案手段、时间、地点均不知晓);第二,未获得利益分配;第三,即使S某有参与盗窃的意思表示,也系违法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即可,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罪责不一。
三、办案结果
2021年5月7日,S县公安局对S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H市看守所当日释放S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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