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9 年7月31日,被告人冯某某在柬埔寨加入陈某某等人成立的某集团并建立的五五彩票网、竞彩网等赌博平台,在其中一赌博平台担任优惠专员,扣除疫情期间未上班,工作期限为15个月,期间非法获利 17万元。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到委托,经与被告人冯某某沟通案情及查阅案卷,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认为除了被告人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证据能够印证被告人冯某某参与犯罪。但是鉴于法院已就同样在某集团旗下赌博网站从事相应工作的其他众多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经与被告人冯某某沟通考量,最后与检察官达成量刑十个月及在退回违法所得的情形下可以适用的量刑建议。在审判阶段,劝说被告人退回违法所得,法院作出缓刑判决。
三、辩护思路
1、鉴于法院已就同样在某集团旗下赌博网站从事相应工作的其他众多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故对其涉嫌的罪名不持异议。
2、被告人冯某某在赌博平台担任优惠专员,在中起辅助作用,系,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3、到案后主动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初犯,真诚悔罪,应从轻处罚。
4、积极退回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应从轻处罚。
四、办案结果
( 2021 )豫0105刑初1143号,被告人冯某某犯开设赌场罪 ,判处十个月 , 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一万五千元。
五、办案心得
本案对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无异议,主要是从被告人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进行辩护,辩护律师通过与检察官、法官有效沟通,并与被告人分析退回违法所得的好处,制定合理完善的辩护方案,最终被告人取得缓刑的判罚,承办律师的工作态度及取得的案件结果得到被告人强烈认可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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