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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案例】一条刑事律师照亮的回家之路——关于H某某涉嫌缅北帮信罪的自首辅导

发布时间:2023-03-29 10:33:25 浏览:7136次 案例二维码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27号

核心提示

近日,关于相关中国人被骗到缅北从事业电信网络诈骗,并受到打骂、关水牢、摘器官、被迫跳楼等非人折磨的消息,大量充斥于微信和抖音之中,这些人员处于水深火热当中,为逃离魔鬼之地,回到国内,我国政府和缅甸政府也在联手进行打击犯罪行为,解救当事人;而更多的人,急需自救,回到家中,而回家的路,注定是的条充满曲折和艰难的路。且看庭立方和望之辩如何助力涉嫌缅北帮信罪的H某某通过自首,照亮回家的路,最终踏上了回家的路,并安全地回到了温暖的家。

一、一通跨国电话,一条回家之路的开端

“喂,您好,请问是龚律师吗?”龚律师看到是境外的电话,以为是电信诈骗电话,准备挂掉的时候,对方焦急地说“我在网上搜索了很久,找到了庭立方,他们推荐了您,我知道您是广西著名的刑事律师,请您帮帮我,我现在在缅北,我想家,我想回家。”

“我有什么能够帮助到您的吗?”听到H先生彷徨无措的声音,龚律师的职业习惯让他放下手头的案卷,开始耐心询问起H先生的情况。 

原来H先生在2019年疫情之后就开始到缅甸做外汇理财等生意,远在异国他乡创业一开始都还正常,后来,他曾经借银行卡给他人收取所谓的口罩款项和外汇款项,进行涉案,后来,他决定收回银行卡和停止收取款项,却被电诈集团绑架去……。说到被骗之后的经历,H先生一个敢去异国他乡创业的铁汉子也数次在电话中泣不成声。

“网上那些绑架、虐待、残杀的视频都是真的吗?”龚律师耐心问道。“是真的,而且现实比那个更残忍。”

被人民子弟兵、公安机关以及健全的法制保护下的中国是全世界安全指数最高的国家之一,犹如温室中的花朵一样的中国人是很难理解在没有任何法律、犯罪横行、弱肉强食的缅北是怎样一幅人间炼狱。H先生通过朋友的搭救逃了出来之后,甚至患上了创伤后遗症,谈缅北色变的他只想尽快回到祖国的怀抱,回到温暖的家。

二、回国之路多坎坷,无门无路回家难

护照等证件被抢,还成为“两卡”犯罪通缉人员,回国之路多坎坷曲折

H先生出国的时候虽然手续齐全,但是当初被绑架相关证件都被电诈集团抢去了,根本没有什么证件能够证明自己的中国公民身份。正当他准备去大使馆补办相关证件时,却意外地收到家属发来的“红色通缉令”。

通过家属知道其家乡某派出所发出了《关于敦促“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H先生名字赫然在列,如果按照规定的期限回国自首,可以从宽处理。他十分慌张,他实在想不通,自己明明是缅北被人绑架去的,如果不听从他们的话命都没了,怎么现在还被通缉了。H先生徘徊在大使馆前欲哭无泪。思考再三,H先生让家属联系派出所,但是得到的答复是自己想办法尽快回国自首,否则过期不能从宽处理和后果自负的回答。可想到回国后可能要遭受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H先生甚至想到在东南亚东躲西藏的后半生。但这又如何割舍得下对家人的思念、对故土的思恋。 H先生万分煎熬、归心似箭。

“我真的好想回家,我真的走投无路了,请您帮帮我,我并不是病急乱投医,我在网上看了您很多信息,我相信只有您能帮助我了。”H先生急切的说到。

三、刑事律师助力当事人照亮回家之路

1、律师了解和明确边检机关关于缅北人员回国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龚律师在初步沟通安抚完H先生后,立即向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有关部门了解关于缅北人员回国的相关程序和要求。2022年9月6日,龚振中律师曾受邀为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职律师培训班近50名学员进行《电子数据证据的鉴定与审查》专题授课。因该场讲座广受学员欢迎,2022年9月8日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干警、公职律师一行45人到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在此基础上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通过了解,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认为,类似H先生这样涉及缅北电诈案件的当事人,如果涉案情况不严重,且确实回国投案自首的,可以对其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一般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而进行行政处罚。对于H先生其可以通过补办证件合法回国,并详细介绍了此种情况下,H先生通过如何补办证件回国的程序。 

2、律师对H先生进行多次的充分的自首辅导,并签署了自首材料。

得到边检机关明确答复后,龚律师通过跨国视频与H先生进行了第二次详细沟通,在视频中龚律师通过PPT的方式向H先生详细做了四大方面的分析介绍。第一,介绍了补办证件回国的可能性。第二,通过国内家属签订委托代理手续,这样龚律师就可以代表H先生和办案机关沟通,并代理H先生先到派出所提交书面的自首材料。第三,和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沟通,暂时不对其进行通缉令或是将通缉令撤下,确保H先生不会一入境就被抓捕。第四,对H先生开展全面的自首辅导。

H先生在详细考虑了可行性之后,告知家属签下了授权委托合同及授权委托手续。

随后龚律师多次通过线上的方式向H先生进行自首辅导。辅导的内容包括:自首的认定、涉嫌帮信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规定、胁从犯的规定、期待可能性的规定、域外证据的认定、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在审讯中享有的合法权利、如何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办案机关工作人员等等。龚律师二十多年刑事律师的底蕴浓缩在了这一次次谆谆教导之中。龚律师认为H某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受迫与电诈集团的控制下事实了一些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从刑法学上来说是一种没有期待可能性的表现。也就是说,从正常人的角度出发,不可能期待H先生在生命不能自保的情况下还抗拒电诈集团的要求。H先生在生命自由完全受到电诈集团控制的情况下事实的犯罪行为,只能理解为H先生只是一个电诈集团事实犯罪行为的“工具”,是没有犯罪意识的,不应当构成犯罪;假如构成犯罪,也应当是可以减轻、从轻或是免除处罚。

H先生完全放开了顾虑,就其所涉及的事实,结合律师的法律意见,写成了详细的自首材料,并将签字盖手印的自首材料通过多种方法寄到了律师手上。

3、律师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完全认可和确定H先生的自首行为

之后,龚振中和黄露仪律师前去和办案派出所进行沟通,沟通工作也异常顺利,办案派出所完全认可律师代为自首的法律行为,也表明先不对H先生进行通缉,让其合法入境,回国自首。同时表明,对涉案不深、罪行不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愿回国投案自首的,可以从宽处理,一般情况下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随后律师代表H先生向派出所提交了书面的自首材料。

之后,公安机关与H先生在微信进行了连线,让其确认了本人的身份情况、联系方法、所处位置、回国时间和回国路线。

4、H先生几经辗转回到国内完成自首,回到了温暖的家。

2023年2月9日,在补办相关手续和证件之后,通过坐飞机和高铁,H先生几经辗转、顺利入境回到了久违的故土,在和派出所联系好时间后,带着家人的祝福以及在律师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

与此同时,律师也准备好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当天递交给了办案民警。过程也异常的顺利,在做完了笔录4小时之后H先生走出了派出所,在谢过办案民警和律师后当天就回到了温暖的家中。

据了解,目前H先生至今没有被羁押,也没有被刑事立案侦查。这个案件对于龚律师办理过的案件来说称不上一件大案,但是却是并不平凡的案件,龚律师很高兴能够帮助到一个在东南亚迷途的人照亮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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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刑事律师照亮的回家之路——关于H某某涉嫌缅北帮信罪的自首辅导

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3年27号

核心提示

近日,关于相关中国人被骗到缅北从事业电信网络诈骗,并受到打骂、关水牢、摘器官、被迫跳楼等非人折磨的消息,大量充斥于微信和抖音之中,这些人员处于水深火热当中,为逃离魔鬼之地,回到国内,我国政府和缅甸政府也在联手进行打击犯罪行为,解救当事人;而更多的人,急需自救,回到家中,而回家的路,注定是的条充满曲折和艰难的路。且看庭立方和望之辩如何助力涉嫌缅北帮信罪的H某某通过自首,照亮回家的路,最终踏上了回家的路,并安全地回到了温暖的家。

一、一通跨国电话,一条回家之路的开端

“喂,您好,请问是龚律师吗?”龚律师看到是境外的电话,以为是电信诈骗电话,准备挂掉的时候,对方焦急地说“我在网上搜索了很久,找到了庭立方,他们推荐了您,我知道您是广西著名的刑事律师,请您帮帮我,我现在在缅北,我想家,我想回家。”

“我有什么能够帮助到您的吗?”听到H先生彷徨无措的声音,龚律师的职业习惯让他放下手头的案卷,开始耐心询问起H先生的情况。 

原来H先生在2019年疫情之后就开始到缅甸做外汇理财等生意,远在异国他乡创业一开始都还正常,后来,他曾经借银行卡给他人收取所谓的口罩款项和外汇款项,进行涉案,后来,他决定收回银行卡和停止收取款项,却被电诈集团绑架去……。说到被骗之后的经历,H先生一个敢去异国他乡创业的铁汉子也数次在电话中泣不成声。

“网上那些绑架、虐待、残杀的视频都是真的吗?”龚律师耐心问道。“是真的,而且现实比那个更残忍。”

被人民子弟兵、公安机关以及健全的法制保护下的中国是全世界安全指数最高的国家之一,犹如温室中的花朵一样的中国人是很难理解在没有任何法律、犯罪横行、弱肉强食的缅北是怎样一幅人间炼狱。H先生通过朋友的搭救逃了出来之后,甚至患上了创伤后遗症,谈缅北色变的他只想尽快回到祖国的怀抱,回到温暖的家。

二、回国之路多坎坷,无门无路回家难

护照等证件被抢,还成为“两卡”犯罪通缉人员,回国之路多坎坷曲折

H先生出国的时候虽然手续齐全,但是当初被绑架相关证件都被电诈集团抢去了,根本没有什么证件能够证明自己的中国公民身份。正当他准备去大使馆补办相关证件时,却意外地收到家属发来的“红色通缉令”。

通过家属知道其家乡某派出所发出了《关于敦促“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H先生名字赫然在列,如果按照规定的期限回国自首,可以从宽处理。他十分慌张,他实在想不通,自己明明是缅北被人绑架去的,如果不听从他们的话命都没了,怎么现在还被通缉了。H先生徘徊在大使馆前欲哭无泪。思考再三,H先生让家属联系派出所,但是得到的答复是自己想办法尽快回国自首,否则过期不能从宽处理和后果自负的回答。可想到回国后可能要遭受数年乃至十数年的牢狱之灾,H先生甚至想到在东南亚东躲西藏的后半生。但这又如何割舍得下对家人的思念、对故土的思恋。 H先生万分煎熬、归心似箭。

“我真的好想回家,我真的走投无路了,请您帮帮我,我并不是病急乱投医,我在网上看了您很多信息,我相信只有您能帮助我了。”H先生急切的说到。

三、刑事律师助力当事人照亮回家之路

1、律师了解和明确边检机关关于缅北人员回国的相关程序和要求。

龚律师在初步沟通安抚完H先生后,立即向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等有关部门了解关于缅北人员回国的相关程序和要求。2022年9月6日,龚振中律师曾受邀为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公职律师培训班近50名学员进行《电子数据证据的鉴定与审查》专题授课。因该场讲座广受学员欢迎,2022年9月8日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干警、公职律师一行45人到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在此基础上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沟通机制。通过了解,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认为,类似H先生这样涉及缅北电诈案件的当事人,如果涉案情况不严重,且确实回国投案自首的,可以对其偷越国(边)境的行为,一般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而进行行政处罚。对于H先生其可以通过补办证件合法回国,并详细介绍了此种情况下,H先生通过如何补办证件回国的程序。 

2、律师对H先生进行多次的充分的自首辅导,并签署了自首材料。

得到边检机关明确答复后,龚律师通过跨国视频与H先生进行了第二次详细沟通,在视频中龚律师通过PPT的方式向H先生详细做了四大方面的分析介绍。第一,介绍了补办证件回国的可能性。第二,通过国内家属签订委托代理手续,这样龚律师就可以代表H先生和办案机关沟通,并代理H先生先到派出所提交书面的自首材料。第三,和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以及公安机关沟通,暂时不对其进行通缉令或是将通缉令撤下,确保H先生不会一入境就被抓捕。第四,对H先生开展全面的自首辅导。

H先生在详细考虑了可行性之后,告知家属签下了授权委托合同及授权委托手续。

随后龚律师多次通过线上的方式向H先生进行自首辅导。辅导的内容包括:自首的认定、涉嫌帮信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关规定、胁从犯的规定、期待可能性的规定、域外证据的认定、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在审讯中享有的合法权利、如何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办案机关工作人员等等。龚律师二十多年刑事律师的底蕴浓缩在了这一次次谆谆教导之中。龚律师认为H某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受迫与电诈集团的控制下事实了一些可能涉嫌犯罪的行为,从刑法学上来说是一种没有期待可能性的表现。也就是说,从正常人的角度出发,不可能期待H先生在生命不能自保的情况下还抗拒电诈集团的要求。H先生在生命自由完全受到电诈集团控制的情况下事实的犯罪行为,只能理解为H先生只是一个电诈集团事实犯罪行为的“工具”,是没有犯罪意识的,不应当构成犯罪;假如构成犯罪,也应当是可以减轻、从轻或是免除处罚。

H先生完全放开了顾虑,就其所涉及的事实,结合律师的法律意见,写成了详细的自首材料,并将签字盖手印的自首材料通过多种方法寄到了律师手上。

3、律师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完全认可和确定H先生的自首行为

之后,龚振中和黄露仪律师前去和办案派出所进行沟通,沟通工作也异常顺利,办案派出所完全认可律师代为自首的法律行为,也表明先不对H先生进行通缉,让其合法入境,回国自首。同时表明,对涉案不深、罪行不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自愿回国投案自首的,可以从宽处理,一般情况下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随后律师代表H先生向派出所提交了书面的自首材料。

之后,公安机关与H先生在微信进行了连线,让其确认了本人的身份情况、联系方法、所处位置、回国时间和回国路线。

4、H先生几经辗转回到国内完成自首,回到了温暖的家。

2023年2月9日,在补办相关手续和证件之后,通过坐飞机和高铁,H先生几经辗转、顺利入境回到了久违的故土,在和派出所联系好时间后,带着家人的祝福以及在律师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

与此同时,律师也准备好了取保候审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当天递交给了办案民警。过程也异常的顺利,在做完了笔录4小时之后H先生走出了派出所,在谢过办案民警和律师后当天就回到了温暖的家中。

据了解,目前H先生至今没有被羁押,也没有被刑事立案侦查。这个案件对于龚律师办理过的案件来说称不上一件大案,但是却是并不平凡的案件,龚律师很高兴能够帮助到一个在东南亚迷途的人照亮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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