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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石大海律师为其成功辩护,获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3-03-31 17:53:36 浏览:3475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G某、Z某为赌博网站提供服务器租赁服务并用多张银行卡收取赌博网站租用服务器的租金共4429171元。在收取服务器租金过程中,银行卡多次被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止付冻结。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家属委托后,认真分析了案件情况、与当事人及家属积极沟通。同时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就Z某主观是否明知及量刑问题进行沟通,承办律师的意见获得承办检察官的认可并采纳。

三、辩护思路

1.《起诉意见书》指控Z某涉嫌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涉嫌开设赌场罪不成立。

2.Z某主观方面不具备故意、客观方面没有开设赌场行为,该行为不不构成开设赌场罪,亦不属于网上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

四 、办案结果

决定对Z某不起诉。

五、办案心得

对于“推定性明知”,应执行更严格的证明标准。辩护律师在与承办单位沟通主观要件时,要紧紧把握案件证据材料中对当事人有利的因素,用证据影响承办人员的内心确认。

对于未被羁押的当事人,律师要重视对当事人的辅导工作,在笔录中适度放大有利情节的影响,主动搜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并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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