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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王刚律师,为G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成功打掉一起十年以上刑档的犯罪事实,数罪并罚最终获刑9年4个月

发布时间:2023-11-21 19:19:29 浏览:2299次 案例二维码

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王刚律师,为G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成功打掉一起十年以上刑档的犯罪事实,数罪并罚最终获刑9年4个月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结果:打掉一起十年以上刑档的犯罪事实,最终刑期由公诉机关量刑的13年降为9年4个月

亮点:被告人数多、事实多,抓住主要矛盾辩护;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

焦点: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证明标准

封面语: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王刚律师,为G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辩护,本案被告人人数多达39人、犯罪事实数十起、当事人涉嫌四个罪名,卷宗材料80余本,有的放矢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辩护,最终辩护意见被采纳,成功打掉一起十年以上刑档的犯罪事实,数罪并罚最终获刑9年4个月

、案情简介

2019年至2020年间,G某招聘人员形成团队进行公司的注册,将注册的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税控盘、发票、公章等公司资料领取后销售,部分公司资料被他人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安机关以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2020年7月14日被刑事拘留,8月25日被逮捕,公诉机关审查后以其涉嫌以上四个罪名公诉至法院。

、办案过程

G某被刑拘后,家属到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委托王刚律师为G某进行辩护。

接受委托后,王刚律师开展了以下工作:

1.及时沟通会见

因案件复杂、人数众多,公安机关在对G某刑拘次日变更为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在接受委托后,王刚律师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会见事宜,最终在不懈努力的争取下,成功会见了G某。利用有限的时间向G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进行法律辅导,并疏导其焦虑情绪,为其以后的供述铺垫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因为涉及的罪名和事实较多,为了更好的打好基础,其后在侦查阶段又进行了近二十次的会见,强化了当事人的法律思维和风险意识。

2.组织讨论、研究案件发展方向和辩护方向

在了解案情后,组织本所刑辩团队研究本案的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各抒己见,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抓大放小,针对当事人本人不认可的,十年以上的犯罪事实着重发力辩护。

3.与当事人及检察机关、法院多次沟通

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本案涉及犯罪事实较多,卷宗材料80余本,时间紧张的情况下,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辩护策略,针对其本人不认可的,十年以上的犯罪事实,着重梳理卷宗材料,并与检察机关就嫌疑人涉案罪名和事实进行了多次沟通。案件到法院后,着重就两起十年以上刑档的犯罪事实,申请重要证人出庭并整理书面对比材料,着重阐述该认定事实的证据问题。

、办案思路

本案39名被告人量刑中,当事人G某的量刑是最重的,公诉机关量刑13年。因此还是要抓住主要矛盾,打掉重罪事实,实现轻刑的目的。对于一起虚开的犯罪事实,当事人是否是明知他人购买公司资料这一关键问题,在案相关被告人供述是不一致的,辩护人认为还是有空间的,通过庭审着重发问明确不明知进而打掉该起事实。另外一起刑档也是十年以上的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根据在案证据,着重打证据不足的软肋。最终,虚开的事实认定为从犯,十年以上的非法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未予以认定。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为证据确实、充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证据确实、充分”,具体条件是:(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对于该起事实,辩护人提出不能排除是他人所出售的发票,G某仅是被人利用送过发票的合理怀疑,本事实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并申请重要证人出庭,证实并不是G某实施的行为,而是另有他人,另外着重梳理办理公司的名单和人员、数量,形成一个数据对比表格向审判长提交,以证实公司资料不是从G某处购买。最终该案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采纳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事实未予以认定。

、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该起事实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未予以认定。

、办案心得

1、和司法工作人员一样,我们刑事辩护办理的也不仅是案件,更是他人的人生。此案件持续三年多的时间,除了关注案件本身外,也同时关注了当事人的心理状态,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也是为刑事辩护做好基础。

2、全面把握案件,根据当前的刑事司法形势,针对案件被告人多,犯罪事实多,卷宗材料多的情况,始终抓重点,解决主要矛盾,以期达到最好的辩护效果。

3、律师工作是个良心活,多看一遍卷宗材料,多会见一次,多喝司法机关沟通一次,可能机会带来不一样的效果。所以,无论水平怎么样,律师首先应当尽职尽责,以最大化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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