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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某涉嫌诈骗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石大海律师经过不懈努力,检察院做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3-11-27 17:34:10 浏览:2116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2019年11月份,X某向他人出售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一张、工商银行借记卡一张,并绑定U盾给他人使用,X某获利400元。经查,X某提供他人使用的中国农业银行卡入账流水731229元,涉电信诈骗资金共95100元。

辩护思路

办案律师接案后通过阅卷、与被告人X某沟通,了解到X某的涉案情节基本能被现有证据证实。虽然X某的获利较少,但就司法判例来看,X某的情况刚好处在可被诉的边缘,即使被判缓刑,对一名刚出社会的年轻人来说也是很大的影响,如何说服检察官对X某不起诉是本案的重点。办案律师详细了解了X某的家庭情况和学习情况,指导建议X某争取被害人谅解,一切就绪后,面对检察院,办案律师着重从情理方面进行论述,争取X某得到从轻处理。

办案过程

办案律师在接受X某本人委托之后,立即前往检察院查阅案卷,详细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并对照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确定了辩护思路。在整合了所有证据,就事实方面、法律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后,办案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辩护意见,从X某的涉案情节、认罪态度、家庭情况、个人经历等一切可能的方面进行了阐述,请求对X某从宽处理。此外,本案进行过程中,在办案律师的指导建议下,X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这也是最终取得理想办案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

办理结果

L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5月12日对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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