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4年70号
一、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H某经过同事介绍兼职工作认识了主管L某,L某声称是正规公司做债务催收业务。只需要H某提供身份证和完成人脸识别认证手机卡,即可获得报酬。2024年3月22日,H某被某公安分局拘留,2024年4月23日,公安报送某检察院审查逮捕。
二、办案过程
H某被拘留后,其家属来到事务所,委托王子叶、钟灵柔律师为H某进行辩护。
王子叶、钟灵柔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H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会见与H某沟通案情
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H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
2、与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的合法权益,王子叶、钟灵柔律师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的无罪法律意见书,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
三、办案思路
根据会见了解,H某经过同事介绍认识L某,在参与L某开卡之前,H某也明确询问过L某开卡是否涉嫌犯罪,而L某的答复是他们是合法催收公司不涉嫌违法犯罪。因此,H某在主观上并不明知他人利用了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依法不构成帮助信息活动罪。H某自2024年1月至今,仅参与过几次帮助L某开电话卡,其涉案时间短,且获利较少,部分手机卡短期内已经注销未造成严重后果,H某到案后如实又供述相关事实,其涉案情节相对轻微,即使涉嫌犯罪也属于,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办案结果
某公安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某行罚决字【2024】XXXX号),决定对H某撤销案件转为行政处罚。
五、办案心得
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最高检发布的起诉罪名中,帮信罪已然跃至前三。在涉两卡犯罪中,要想无罪尤其困难,但因该罪呈现出数量多,取证困难的境况,这时候寻找最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策略,不失为良计。要想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在侦查阶段就要奠定基础。司法实践中,要想取得不起诉或者结果,基本上都离不开案件在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已经处于取保候审和非羁押状态。唯有这样,司法机关的压力也会减小,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罪与非罪已然无争,对于量刑就会结合众多因素予以考量,再经过律师的介入、沟通,也会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