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至2024年期间S某居间介绍代买卖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二十余次,获利一千余元。S某因涉嫌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被烟台某公安刑事拘留 。
办案过程:
1、辩护人安翠红、房致强律师在接受S某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办理委托手续。
2、联系看守所申请首次会见S某,与S某了解案情,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的情绪。
3、组织团队成员对案件进行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最终提炼出办案思路。
4、根据本案中S某代买卖证件所盈利金额较低,并非以牟利为目的,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等案件特性,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书。
办案思路:
1、本案犯罪嫌疑人S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行为,但S某在案件中仅起到居间作用,且盈利金额较少,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
2、案件中有部分伪造内容为,离婚协议、购买合同等其不属于国家机关证件应予以排除。
3、S某积极退赃,彻底认罪认罚,且有坦白情节。
4、S某家庭情况特殊,S某与其妻离婚多年。家中有因精神疾病需要长期照料的父亲,以及年幼的子女,都是S某一人承担所有的家庭责任,采取强制措施不利于其照顾患病老人及年幼子女。
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人的法律意见,对S某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
办案心得:
在处理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书、印章罪案件法律适用上,要精准把握法条和司法解释。 构建辩护策略时,可从主观故意、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等方面切入。若当事人主观恶性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强调从轻处罚。此外,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至关重要。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诚恳的态度,争取他们对辩护观点的认可,推动案件公正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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