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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某某涉嫌容留吸毒罪一案,经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周静雯律师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4-07-17 16:51:49 浏览:978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
罪名:容留他人吸毒罪

结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

亮点: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行为的证据不足,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

焦点:证明犯罪嫌疑人涉案的证据是否充分

二、案情简介
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C某多次在自己开的酒店房间以及自己的车上容留他人吸毒,但根据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在自己的场所内吸毒,也无法证明被容留的人员确实在涉案场所内吸食了大麻。

三、办案过程
周静雯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阅卷和对在案人员供述、证言的仔细比对、研究,迅速为C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与C某沟通案情

周静雯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C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案件承办过程中,周静雯律师多次联系C某告知涉案情况、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情后,周静雯律师迅速与臻达刑辩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

3、与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周静雯律师及时向侦查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

1、在案证据不能证明C某事实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也无法证明他人在C某控制的场所内实施了吸食大麻的行为。

2、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C某主观上具有容留他人吸毒的故意。

3、本案证据无法推定C某主观上对吸毒的事实应当明知。

五、办案结果
某检察院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C某容留他人吸毒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某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某检刑不诉〖2023〗X号),决定对C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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