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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拓安刑辨团队苏春妹、李锦辉律师为其辩护,获不予逮捕

发布时间:2025-01-20 11:37:52 浏览:252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故意伤害罪

结果:不予逮捕

点:赔偿金额大幅度下降,远远低于嫌疑人心里能接受的10万元

焦点:被害人的行为是否有过错

封面语:犯罪嫌疑人L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他人轻伤二级被刑事拘留,拓安刑辨团队苏春妹、李锦辉律师介入后,陪同L某的家属和被害人沟通积极赔偿事宜,由介入前的要80000元谈到赔偿35000元,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在呈捕期间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最后成功争取到不予逮捕。

二、案情简介

被害人遛狗不牵绳,狗追咬已经试图骑车带狗离开的L某和L某的狗。在L某被被害人的狗拉倒后,被害人仍然拒绝管控自己的犬只且用过激语言挑衅L某,最终导致L某情绪失控,试图攻击狗的时候误伤被害人致其轻伤二级。

三、办案过程

1、分别于2025年1月3日和1月10日两次会见L某,及时掌握案件的动态;

2、1月7日陪同家属和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3、跟进赔偿协商事宜,准备赔偿谅解所需的法律文书;

4、撰写并提交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多次和承办检察官电话沟通。

四、办案思路

1、L某的家属已代为赔偿和道歉,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获得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继续羁押没有必要,早日解除羁押有利于双方化解矛盾。

2、L某属于初犯、偶犯。没有社会危险性。

3、被害人有严重过错,并且是冲突发生的直接原因。L某并非故意犯罪,极有可能是在争吵中失手打到对方,可以从轻处罚。

五、办案结果

检察院对L某不予批准逮捕。

六、办案心得

就算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案件,有良好沟通能力的律师也能帮助到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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