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想过,死刑离我这么近,又这么远。
前天一大早,我去惠州中院找书记员阅卷一宗120公斤的制造K粉案件的卷宗,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我,书记员出去执行了,让我下午再过来。我觉得很奇怪,
刑庭的书记员,为什么要负责执行呀?难道是法院人手不够,一人多用?
下午在阅卷的时候碰见书记员,跟我差不多年纪,俗称像个小鲜肉。我把心中的疑惑告诉他,问他为什么要执行?
他说:“我上午去执行死刑了。”
我说:“啊,你刚刚杀了个人呀?”
书记员:"什么叫做我杀了个人呀?我是去工作。”
我问:“那你是看着他被枪毙吗?不怕吗?”
书记员:“现在都是注射的……”
怪我见识少咯
我说:“执行你也要去?法官也去吗?”
书记员:“法官也要去的……”
我说:“你们去执行,一定要看着人死吗?”
书记员:“那肯定要确定人死了才能回来呀,其实注射后就像是睡着一样。”
我说:"那不就是安乐死吗?那死之前是不是可以再见家属一面?“
书记员:“可以的。”
据了解,惠州中院去年执行死刑约十几人,而今天早上我就遇到一个去执行被告人死刑回来的书记员。
昨天,我到深圳中院去旁听我的一个指定辩护案件的宣判。
在前一天,书记员告诉我,宣判的地址在本部第一法庭,超过9:50不能进去。我心里在想,搞这么重视,法院不知道在卖什么关子。
结果我到现场后,发现一堆记者,一堆摄像头,还有一堆人,有穿着深圳义工的初中生,有穿着便服的记者或政府工作人员,有法警,有书记员,有法官,还有被告人家属和律师。原来中院举办“2017年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
会场搞得很隆重。我穿上了律师袍,坐在第二片区旁听席的第一排。我心里在想,幸好带了律师袍,不然确实是身份不明。唉,宣判大会,没想到自己承办的法援案件居然会被抓着做典型。
被告人是幸运,还是倒霉呢?我心里在祈祷:“希望我的案件不要第一个宣判!”当法警带着被告人进场,宣判的法官走到宣判台上,第一个要宣判的案件,就是我的案件。没想到呀,原来我这个案件在今年这段时间里,是公检法打击毒品犯罪行为的一个重大战绩。
法官在宣判席上,宣读被告人的罪状,“被告人邝振ming贩卖冰毒一百七十多公斤,犯贩卖毒品罪;郭良wu组织货源、购入毒品,涉案毒品150多公斤,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莫汉sheng、李炎sheng负责接收毒品并运输到住处,涉案毒品四十四公斤,构成运输毒品罪。”
“以下宣判,全体起立!”
全场人员立即起立。
法官宣判:“被告人邝振ming,判处死刑;郭良wu判处死刑;莫汉sheng判处死刑。”
当我听到前面三个人都判处死刑的时候,我确实很讶异,天呀,一个案件4个被告,已经3个判死了。还剩我的被告人,不会这么重吧?
“李炎sheng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
我松了一口气,虽然是法援,但毕竟是我的当事人,他算是捡回了一条小命,但是其他三个人都是死刑。
当宣判完毕,他们四个人面向观众席站着。我也很好奇,究竟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我仔细观察了他们,他们面无表情地站在那里,其中有个人站得觉得无聊了,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生命对于他们而言,
感觉是不足轻重的。
这个案件是之前新闻热播的,乘客遗留10公斤冰毒在出租车车尾箱的案件。我和同所的邓太升律师一起为李辩护,提出了变更罪名之辩,认为被告人只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应该是七八年左右。现在看来,显然过于乐观了。
相反,我们辩护律师更加在乎被告人的生死,量刑的轻重。第三个被告人莫汉sheng的辩护律师之一是周律师。在法庭之下,她长得十分清秀可爱,温柔婉约。在法庭之上,她雷厉风行,与公诉人针锋相对,而且提出了鉴定程序上的问题,使公诉人不得不回去补强证据,后来又组织开了第二次庭。
当她赶到法庭的时候,四个被告人已经宣判完了,法官在宣判其他毒品案件。她坐在我旁边,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我都不忍心告诉她,你的当事人判死刑了。。我看得出来,她为了这个案件付出很多,辩护得十分认真仔细,可以说是不遗余力,操碎了心。
我还是鼓起勇气告诉她,我在她耳边轻声地说:“前面三个都是死刑,你的当事人也被判死刑了。”
她瞪大了她圆圆的眼睛看着我,非常疑惑,用手指着自己,跟我对口型,“什么?我?我的当事人?我的当事人是莫汉sheng哦!”
我用眼神告诉她,“是的,是你的当事人。”
她激动地想跳起来!被我用手把她按下来了。毕竟还在法庭,还在继续宣判呀。她感到十分无力,瘫在椅子上。她跟我说:“我一直希望,不要在我手上死一个人呀。”
是的,哪个辩护律师不是这样想呢?我也是这样想的,目前也没有被告人“死”在我手里,但是也可能是我还没遇到罢了。
我有一个师兄,做刑事辩护很多年。他前不久告诉我,最近有个二审要开庭的毒品案件,一审已经将被告人判死刑了。他说,“最近压力大得不得了,家属以及被告人将全部生还的希望放在我身上,每次我去会见他的时候,他的眼神里就透露出一种对生存的渴望,他非常怕死。”
“看守所都已经将他看做快死的人了,基本上他有什么需求,只要是能满足他的,都可以想办法满足他。”
“前一阵子,他说想吃水果,看守所经过特批,允许律师在外面买水果通过管教送给他吃。”
“律师送水果,我也觉得自己压力好大呀,万一水果出什么问题,感觉律师也是说不清了。”“这案件的律师费已经远远不足以支付我的劳动力及心理压力,我已经耗支了自己的精力在做这个案件了。但是二审能不能改判不死,谁说了算呢?因为这个案件快开庭了,我现在每天晚上都失眠呀。”
在昨天深圳中院的宣判大会上,还有一件让我意想不到事情。法警将三名手上戴着手铐、背上绑着麻绳的被告人押到法庭。我在想,他们又是怎么了?法官当庭宣判了他们的罪状,两个贩毒案件被告人,一个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案件进过省高院二审,最高院死刑复核,案件已经终审,判决生效。法官说:“请法警将三名被告人带下去,押赴刑场。”
法官说了这句话“押赴刑场”,这三名被告人活不过今天了,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宣判席上很平静,三名被告人只是低着头,没有看观众,也没有说一句话。
也没有家属在哭哭啼啼、大吵大闹。三个案件加起来执行死刑的是三个人,我们这个案件就判处死刑四个人,三个死立即,一个死缓。170多公斤,150多公斤,44公斤都判死刑了。
44公斤冰毒究竟有多重呢?大概就是一个成年女子的体重。
而究竟多少公斤的冰毒就可以判处死刑了呢?大概也就是一个手掌重的冰毒就可以判死刑了。
当利润达到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
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有人敢于铤而走险;
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而当利润达到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都毫不畏惧。
——马克思
禁毒的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而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的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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