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送这种行为可能在大家的生活中并不常见,所以了解也不多。这其实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公民在碰见犯罪行为时,可以上前终止犯罪并将有关人员送至公安机关。那么,法律上对于扭送的认定是怎样的?下面有庭立方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扭送的认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制止犯罪、扭送属于公民正当、合法的行为。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抓捕造成的伤害后果,扭送公民不应当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扭送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公民抓住人犯后,应立即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擅自拘禁。司法机关对于公民扭送前来的人犯,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都应当接受,并立即讯问。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并非通缉在案的,应立即释放;需要进一步审查处理的,依照管辖分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的,依照法定程序迅即办理拘留或者逮捕手续。
相关刑事知识:
拘留与扭送的区别
《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了可以先行拘留的七种情况与第63条规定的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检、法的情况区别是有,但又很相近,因此有必要进行一下区别: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况是: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检察院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况: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除此两种情况外,其他情况都是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
其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总结的扭送的认定的相关问题。扭送是公民的权利,在遇见犯罪行为时人人都可行使这个权利。如果您对扭送的认定还存在疑问,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