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是比较专业的法律用语,除了法律专业人士,一般的人可能对这个法律用语难以理解。那么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法律对犯罪中止有什么样的规定,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犯罪中止的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二、犯罪中止的种类
(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
3、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人等。
(二)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犯罪中止案例
【案情】
被告人田某途经某村李某某的棉田时,趁四周无人之机,采取用手捂李某某嘴部、抠、摸阴部、亲吻其唇部等方式,欲强行与李某某发生性关系。在被告人田某亲吻李某某唇部时,李某某将被告人田某唇部咬住,被告人田某掐住李某某的脖子说“你松开我就走,你不松开我就掐死你!”李某某松开嘴后,被告人田某站在原地不走,李某某又哀求田士金赶紧走,后被告人田士金离开犯罪现场。案发后,被害人曾两次欲喝药自杀,被其丈夫阻止;被害人将被告人给的5000元退还并要求予以严惩。
【评析】
体到本案,从客观方面来看,案发时棉田四周无人,被害人在松开嘴后继续哀求被告人,被告人仍站在原地不动,该种情况表明被害人和被告人均能够认识到强奸行为能够继续进行下去,被害人的反抗尚不足以阻止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被告人完全有能力将犯罪实施完毕,从而达到既遂状态;从主观方面来看,虽然被告人存在害怕被人发现的思想认识,但是结合其在被害人哀求的情况下站在原地不动的客观行为,这种思想认识仅仅是其内心世界的暂时的一种思想斗争,并不影响其最终选择自动放弃犯罪的认定。综上所述,在此种情况下被告人自动离开犯罪现场,没有对被害人继续进行侵犯,“能为而不为”,主动而非被动地彻底放弃了犯罪,因此应认定被告人系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普通人容易混淆,所以遇到这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看完以上小编辑整理的关于犯罪中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犯罪中止的知识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如果你有关于犯罪中止或者是其它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