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事后又后悔的,为了争取从宽处理,这时候是可以向公安司法机关自首的,如果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的话,是可以作为坦白处理的。如果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从宽处罚。那么, 自首和立功的区别是什么呢?庭立方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
一、共犯人在自首和立功上成立要件不同:
1.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同案的同案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2.共犯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与本人不同案的同案犯罪行,经查证属实,或者共犯人协助抓获同案犯,成立立功。
二、法律效果不同:
1.自首对事(即自首的罪行)不对人,采取相对从宽处罚原则:
(1).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具体确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2.立功对人(即犯罪人)不对事:
(1).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在一般情况下,自首是需要在公安司法机关没有发现犯罪罪行之前的,但是立功是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进行的。对于自首,人民法院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是立功是减轻处罚。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