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庭立方小编首先要给你纠正一个错误,那就是并不是一个罪名,也就是没有所谓的前罪,我觉得你应该是想表达在缓刑期间再犯罪是否会变成我们通常所认为的累犯吗这个问题。庭立方小编为你解释。
法律解读
缓刑,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缓刑本身不是刑罚,而是具体运用刑罚的一种制度。因此,我们探讨缓刑考验期间又犯罪的能否适用缓刑,应该从刑罚运用这一角度出发,即如何有利于改造罪犯出发。
我国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一规定,把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和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作为一种情况的两个方面。而最高人民法院《对缓刑考验期间发现有漏罪没有判决的是否要撤销缓刑的答复》中指出:“对漏罪定罪判刑,再对前罪与漏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仍符合缓刑条件的,仍可以适用缓刑。”因此,根据这一精神,我们认为,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罪适用缓刑,要看数罪并罚后是否仍符合缓刑条件,如果符合,仍可以适用缓刑。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的缓刑条件是,(一)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判处、3年以下的犯罪分子。(二)必须不是累犯。(三)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因此,如果判缓刑的犯罪,是故意犯罪,在缓刑考验期间,又故意犯罪,那么就构成累犯,所以重新确定刑罚时,就不适用缓刑。但如果前罪是,不能构成累犯的情况下,能否适用缓刑呢?
笔者认为,后罪是故意犯罪,也不能适用缓刑。因为,缓刑制度的设立,是为了有利于对良知未泯的轻刑犯,能够使其既感受到刑罚的威慑力,又给予了悔过自新的机会,其目的是有利于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促使其自觉地改恶从善,悔过自新,遵纪守法。而在缓刑考验期间又故意犯罪,表明其主观恶性较大,不能再适用缓刑,必须收监执行。
相反,后罪也是过失犯罪的。我国刑法第77条第1款规定撤销缓刑后,对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期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实行缓刑。因为过失犯罪的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小,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是用最经济的方法实现刑罚的惩罚、威慑、教育、改造等功能。
另外,在司法操作中,为了防止缓刑的滥用,对于这类罪犯最好由检察机关提出适用或者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避免法院一家说了算可能造成的弊端。
综上所述,你现在 可以正确的区分清楚缓刑这个概念了吗?在缓刑期间再次触犯某种罪行名称的情况并不是绝对会构成累犯的,因为缓刑期间表示还没有执行完毕刑罚,所以并不是累犯庭立方将为你提供更加专业的刑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