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为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并不代表着自己的人生永远黑暗,如果自己在监狱表现良好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刑或者的。假释期间,是需要进行社区矫正的,有的人可能会又犯罪。那么,假释期内犯罪构成累犯吗?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2、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都不构成累犯。假释考验期结束后犯新罪的才构成累犯。
3、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假释期满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处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4、在假释期内犯罪,不属于累犯。在假释期内又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先扣除前一罪已经服的刑期,然后将剩余刑期与新罪所获刑期合并执行。
法律依据:《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当事人是在假释期内犯罪的话,是不会构成累犯的,人民法院是需要撤销,进行数罪并罚的。但是如果是在假释考验期满以后再犯罪的话,就很有可能构成累犯了。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