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与“无差别杀人”有相同点,都是伤害和自己没关系的无辜者。只是作弊的打击面更大。 对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都应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那么,什么是组织考试作弊罪?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组织考试作弊罪 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定义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组织作弊即行为人在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国家考试中,实施了组织作弊的行为。近些年的考试作弊行为大多呈现出"多人对多人"的集团式作案方式,形成了"术业有专攻"的利益链。作弊行为一般通过"传出试题"和"传入答案"两个主要过程来实现。整个作案流程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多人配合,共同牟取暴利,其中组织行为居于核心地位。这里的组织行为是指发起、组建和设立考试作弊的团伙(如招募、雇佣、拉拢、收买相关人员等),为组织考试作弊活动制订计划、进行谋划和布置,实际指挥、调整具体措施的实施、人员的分工与安排等。组织的对象也不仅限于考生,组织家长、监考人员或者相关辅导教师参与作弊的,也属于组织作弊。组织考试作弊罪是《修正案(九)》新设罪名。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款所规定的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罪名应当确定为组织考试作弊罪。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