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人民法院送达回证

发布时间:2020-06-05 11:26:52



人民法院送达回证(刑事案件用)


人民法院

送达回证

(刑事案件用)

案 由

案号

( ) 字第 号

受送达人的姓名、地址

送达的文书名称及件数

受送达人签收

代收人签收

送达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填发人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制订,供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送达诉讼文书时使用。

二、如同时送达多种诉讼文书,可在“送达的文书名称及件数”一栏中,分别填写文书的名称、件数。

三、人民法院的院印,应加盖在首部的正中处。

四、留置送达的,可在备注栏记明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事由、日期和送达人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住处或者单位后,即视为送达。

五、本样式为填充式。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