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理应为民请命,为人民着想,但是有些公务员吃着国家的饭,拿着国家给的工资,去参与赌博,染上赌瘾,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的信任,那么如果公务员参与赌博还打人会怎么判呢?
律师解答:
不以营利为目的,仅仅是参与赌博,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如果参与赌资过大,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公务员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如果打人造成对方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百零三条 []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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