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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挪用特定款物罪中的“抢险、防汛款物”?

发布时间:2021-08-05 11:15:09

突发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的发生给该地区的人民群众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国家为了帮助他们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而投入了大量的抢险、防汛款物,将该款项挪作他用的行为破坏了专款专用的规定,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挪用特定款物罪中的“抢险、防汛款物”?

律师解答:抢险、防汛款用于购买抢险、防汛的物资、通讯器材、设备和其他有关开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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