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的时候外人是不可以打扰的,更加不可以通过恐吓、威胁的方式阻碍公务的进行,不然就会涉嫌的,这个罪其实也是可大可小的,那么妨害公务罪可以撤案吗?
律师解答:撤案只有几种可能:一是没有犯罪行为;二是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三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谅解书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对(被告人)非常有利的情节,如果在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撤案的。但可以争取先变更强制措施,在法院阶段争取从轻判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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