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一起合作经营一家公司,到了年底分红的时候合伙人突然翻脸没有给他分红,那么国家工作人员索要正当合伙经营的分红是否构成?
律师解答: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营利活动,索要正当合伙承包经营的分成不构成受贿罪。(参见刑事审判参考第15号案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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