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定性

发布时间:2021-08-20 00:22:37

单位领导经研究决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一些项目的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如何定性?

律师解答:国有公司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的行为,属名为单位、实为领导个人谋取私利,应以个人共同受贿定罪处罚。(参见刑事审判参考195号案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