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经研究决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一些项目的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如何定性?
律师解答:国有公司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的行为,属名为单位、实为领导个人谋取私利,应以个人共同受贿定罪处罚。(参见刑事审判参考195号案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