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表现为请托人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谋取利益,而往往是骗取他人财物、往往是以要挟、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那么,受贿罪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有什么不同?
律师解答:
(1)国家工作人员没有相应职权,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名骗取财物,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2)国家工作人员以要挟、威胁的方法勒索他人财物,但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3)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有求于自己的他人财物的,应当认定为受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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