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团伙作案居多,团伙内部分工明确,由此也使得诈骗活动更具有迷惑性。除了团伙内部固定参与诈骗活动的人员之外,也可能利用外部人员帮助实施诈骗行为,那么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人,构成什么罪名呢?
律师解答:
与诈骗犯共谋或者明知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参与的,成立的;只知道他人是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活动,在客观上却为诈骗犯提供了互联网接入、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的帮助行为的,成立帮助信息活动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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