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不只是司法机关的义务,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技术和平台中立也并不能当然地成为规避责任的理由,如果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反诈义务规定,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
律师解答:
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同时还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
(二)未履行电话卡、物联网卡实名制登记职责的;
(三)未履行对电话卡、物联网卡的监测识别、监测预警和相关处置职责的;
(四)未对物联网卡用户进行风险评估,或者未限定物联网卡的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的;
(五)未采取措施对改号电话、虚假主叫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非法设备进行监测处置的。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