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中,诈骗退赃款不能直接导致被告人无罪。但是,如果被告人在退赃前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件事实具体分析。
【法律分析】
在我国中,属于非暴力、非胁迫的财产犯罪,最高可判。退赃是指或被告人自愿将其违法所得归还被害人的行为。退赃本身并不能直接导致被告人无罪,因为犯罪的主观和客观方面都需要进行独立的认定。但是,如果被告人在退赃前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这些行为可以成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此外,退赃行为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必须是自愿的、真实的、全部的,不能是假借退赃来逃避法律制裁的手段。总之,退赃可以在犯罪处罚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具体情况仍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和法律规定进行权衡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