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其立案标准是需要具备两个方面的要素:一是行为人明确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所掩饰隐瞒的财物来自于犯罪活动;二是该掩饰隐瞒行为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解析】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是中的一个重要罪名,是指在犯罪活动中获取的财物,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隐瞒、掩饰,使之变成看上去合法的收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行为的立案标准是需要具备两个方面的要素:一方面,行为人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所掩饰隐瞒的财物来自于犯罪活动。这意味着行为人必须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所掩饰隐瞒的财物来源不合法,而如果在实际情况下,他虽然并不知道,但是应当知道财物来源不合法的情况下,也应该承担责任。另一方面,该掩饰隐瞒行为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这就要求法律机关在立案时需要进一步证明其所掩饰隐瞒的财物确实来自于犯罪活动,并且掩饰隐瞒这些财物的行为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总之,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立案标准,是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情况后进行判断的。只有当行为人明确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所掩饰隐瞒的财物来自于犯罪活动,且其掩饰隐瞒行为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