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羁押需要的手续有:
拘留、逮捕逮捕阶段,、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
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
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
【法律解析】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