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快递员私自动用代收货款的钱属于犯法行为。代收货款是快递员基于工作任务代客户收取的款项,应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准确地上交。快递员私自挪用该款项,侵犯了公司或客户的财产权益。例如,快递员将代收的货款用于个人消费,迟迟不上交,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一、涉及法条
1)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
- 这意味着,如果快递员将代收货款非法据为己有,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面临刑事处罚。
2)相关法条:若快递员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等特定情形,可能触犯挪用资金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例如,快递员挪用代收货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即使金额未达到职务侵占罪的标准,也可能因挪用资金罪受到法律制裁。
二、处理方式
1)快递公司方面
- 快递公司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快递员挪用款项的记录、账目明细等。若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应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同时,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制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快递员方面
- 若快递员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应立即采取行动,尽快归还挪用的款项,争取公司的谅解。如果公司愿意通过内部处理解决问题,快递员应积极配合,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 若已被刑事立案,快递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委托专业律师为自己争取从轻处罚。律师可以从案件情节、主观恶性、是否积极退赃等方面入手,为快递员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