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主体要件?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14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最初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只能是从税务机关依法领购此类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负责发售此类发票的税务工作人员;进一步倒卖此类发票的则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的自然人。
依本节第211条的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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