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冒用他人信用卡指的是非持卡人利用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行骗取财物的行为。信用卡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持卡人的个人资信,因此信用卡只能本人使用成为各国普遍遵循的一条原则。为了防止他人冒用,在信用卡上印有持卡人的相片,使用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当场签名核对等措施被分别使用。即便如此,冒用信用卡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比如,有些人习惯把信用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如果掉了的话,那么就很容易给拾得者冒用的机会。因此持卡人本人应当谨慎保存自己的信用卡,如果发现遗失的话则应即刻挂失;特约商户和发卡行在其日常的工作中应当增强责任心,及时发觉冒用他人信用卡者的疑点,避免损失。把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作为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一种行为手段来认定时,特别应当结合行为人当时的主观心态来判定其是否有非法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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