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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冰毒1克多能不能取保候审?能不能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38

咨询问题:我的朋友贩卖冰毒1克多,现被关在自贡某看守所,问:1、能不能取保候审 2、能不能判缓刑

四川刑事律师网:冰毒即甲基苯丙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对本罪规定,贩卖冰毒一克多且没有其他情节的话,量刑应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六条 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三)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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