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我国民间融资日益活跃,民间金融呈现高速发展势态。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融资,但这并不等于说,市场主体可以无视国家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而随意融资。许多民营企业家因为不了解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而在民间融资的过程中不知不觉落入的陷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成为悬在民营企业家头上的达摩克斯剑,许多人因此而锒铛入狱。正确认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本意和犯罪构成,是民营企业家在企业经营融资活动中巧妙跳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个陷阱的重要前提。本文联系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梳理了民间金融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基本内涵,希望启发更多的人准确认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个罪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条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