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忠孙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简要案情:甲和乙等通过伪造证据盗窃单位废旧钢材卖,在整个过程中动用了丙的车子,事发后电话通知丙将车上的东西(证据)帮忙处理掉,丙将证据烧毁了,丙就此罪能判多少年?
四川网律师解答:案件中的甲乙丙三人系盗窃共犯,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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