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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7-13 16:25:13
四川刑事律师网www.scxsls.com 为您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关法律条文: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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