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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9-05 10:06:10
我<<刑法>>第236条对强奸罪的手段采取了列举加概括的规定方式,即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如何理解这些手段?
1、暴力手段,所谓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取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反抗的手段。
2、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人等。
3、其他手段,所谓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如利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用药麻醉或者用酒灌醉对妇女进行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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