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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发布时间:2012-08-31 06:23:17

  庭立方: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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