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被告人许某,男,1990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程度,无职业,户籍所在地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2020年11月3日,因涉嫌诈骗罪由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刑事拘留,经西固区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12月11日由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执行逮捕。羁押于兰州市第三看守所。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
一、案情简介2021年4月,被告人洪某出卖三张银行卡给同案陈某获利2800元。2021年7月受害人通过手机APP被骗取33000元,其中有3000元转入洪某出卖工商银行卡,案发时该卡交易流水入账128万元。案发后,退赔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二、办案过程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
一、案情简介2019年5月至2021年3月期间,张某以出售房屋为由,将同居男友名下房产分别向三位受害人出卖,累计收取45.9万预付款,后因无法按时交房又无法退赔案发。2021年4月12日被执行逮捕。二、办案过程本案2021年4月14日提起公诉,第一次开庭律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建议
一、案情简介林某为白银市某民营医院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1月17日被侦查机关刑事拘留,同年2月21日经检察院批准后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林某等六人2014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编造虚假病历骗取国家医保资金347万余元,一审法院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2020甘0403刑初205号一
一、案情简介周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20.12.4被拘留,2021.1.11被逮捕,2021年3月22日由东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现羁押于积石山县看守所。起诉书指控2010年以来,周某倒卖外汇五起事实,涉嫌非法经营数额为1.22亿元人民币。二、办案过程承办律师在公诉阶段介入案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
一、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朱**,男,居民身份证编号:362102****0623****,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户籍地江西省瑞金市**乡,2021年1月23日因敲诈勒索罪被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刑事拘留。经依法侦查查明:2020年12月13日郑*在其住处与他人通过QQ视频裸聊后被他人录制视频并获取手
一、案情简介侦查机关2019年6月28日决定对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6月至12月涉嫌骗取贷款1.1亿及2015年12月25日兰州某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骗取贷款0.2亿立案侦查。焦某某时任涉案开发公司出纳及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涉案公司副总经理、财务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共八人涉案。检察院量刑
捕后侦查阶段了解案情,确认侦查阶段取保可能性,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侦查机关不同意取保,移交起诉。
本案代理律师介入较晚,公诉阶段已经做认罪认罚。被告人2021年1月7日因涉嫌容留、介绍卖淫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9日被依法逮捕。2021.4.14家属来所谈案,16日确定委托,当日阅卷。20日会见被告人,得知在家属委托前被告人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五年有期徒刑。阅卷后约见家属提交《会见及阅
2013-2016期间,马某等四人组织、介绍多位未成年人卖淫,因本案侦查程序违法、指控犯罪证据无法相互印证,涉嫌罪名依法应当为协助组织卖淫罪等,雷英辉律师做无罪辩护。审理中经公诉机关两次补充证据,三次开庭,判决马某介绍卖淫罪成立,有期徒刑年五个月,较原一审减轻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