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2-118号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
结果:三年,五年
亮点:认定了自首、签还款协议和依约履行
焦点:诈骗306500元,数额巨大,能否适用缓刑
封面语:庞某诈骗他人财产306500元,数额巨大,拓安刑辩团队苏春妹律师介入后促成签订《还款协议》和依约履行、取得被害人谅解和求情,认定了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让庞某成功获缓刑。
二、案情简介
2018年9月,叶某在其舅舅农某处听说庞某有关系可以帮人办理公租房申请入住,于是联系庞某,之后叶某和舅舅与庞某在某大厦二楼茶楼面谈。庞某介绍一同赴约的李某给叶某认识,说帮忙申请公租房的关系是李某的舅舅,之后就申请公租房事宜商讨,并双方添加了微信,之后李某表示申请公租房入住事宜全由庞某负责。
叶某备齐相关资料给庞某,庞某要求叶某支付30000元人民币定金,过后嫌疑人庞某向叶某说还有几个申请公租房入住名额,叶某向其亲戚说起,随后3名亲戚同意一起申请办理。
庞某以申请公租房定金、更换楼层、办理房产证、支付尾款为由,向叶某骗取钱财,叶某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先后支付庞某共306500元人民币,事后庞某没有帮叶某办理公租房入住成功,并无法联系其本人。
三、办案过程
庞某从外地接到公安的电话返回本地过程就通过在上海当律师的舅舅推荐找我们拓安刑辩团队的苏春妹律师咨询,我们建议他如实供述,促成其与被害人签订《还款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我们督促其按约还款,并整理了还款的明细提交给检察官,说服检察官对其做出缓刑的量刑建议,最终成功让庞某成功获缓刑。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
1、庞某自从接到公安电话询问后,承认自己曾经有诈骗行为,并返回湛江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处投案,且对自己的全部行为如实供述,构成自首。
2、庞某归案前后一直积极联系全部被害人协商还款事宜,投案后在派出所的见证下,与被害人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和《》,已取得全部被害人的谅解,从投案前至今已按期还款共97500元。
3、庞某是初犯、偶犯,自愿认罪,且于2022年10月21日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
4、庞某在湛江打零工每月的收入是4000元,如果适用缓刑,可以回到现在的单位工作,月收入高达11000元起,能覆盖他每月还款7000元给被害人以及抚养女儿和两位老人只需,不会给社会带来其他的负面影响。
请求法院充分考虑本案的量刑情节以及被害人的内心所愿,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对被告人适用缓刑,让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最优。
五、办案结果
2022年11月10日,某法院出具一审判决书((2022)粤X刑初X号),对庞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两万元。
六、办案心得
我们原本思考过庞某从被害人处获得的部分财产是否属于诈骗所得的辩护方向,但是考虑到该辩护方向成功率不高,而且量刑档次依旧在三年以上,还会影响到庞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后还是选择了全盘承认指控事实争取缓刑的辩护方向。
辩护策略和方案一定要在专业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审查证据的前提下选择和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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