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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姚振宇律师为其辩护,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被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3-03-31 19:11:54 浏览:3120次 案例二维码

案情简介

2016年,W某受L某、H某和Y某的委托,为帮助Z某办理取保候审找关系。为此,W某收取Y某三人支付的取保候审费用约200万后联系F某。因取保候审办理没有成功,L某等人也没有将取保候审费用归还给被害人L某,2022年L某便向公安机关报案,W某等人被以诈骗罪立案并刑事拘留。

辩护思路

通过会见,律师了解到W某为帮助办理取保候审联系了F某,且F某曾多次向W某及其家人表明过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且W某对此深信不疑。因此,本案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在于F某是否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以及W某是否存在截取取保候审办事费的行为。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姚振宇律师和张敏律师立刻前往当事人W某被关押的湖南省某看守所开展会见工作,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后,向家属进行反馈并沟通确定辩护方案,迅速开展证据搜集工作,撰写《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并保持案件进展的跟进。

在办案机关将案件报送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姚振宇律师和张敏律师去到湖南会见W某,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与承办检察官进行充分的当面沟通,同时,提交了书面的法律文书。

办理结果

检察院最终认可了姚振宇律师和张敏律师的辩护意见,对W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为W某争取到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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