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
结果:一年两个月
亮点: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犯罪;
焦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案情复杂取证困难;无法检验出有效痕迹
封面语:办理案件的派出所所长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不能严格审查取证程序及鉴定文书,造成他人违法羁押获得国家赔偿的结果,经充分辩护后获得从轻量刑。
二、案情简介
2015年xx月xx日N某向某公安局xx派出所报案,其10岁女儿在学校附近被性侵,经被害人辨认,派出所民警于当日将z某抓获,z某供述了其性侵幼女的事实。某公安局当即立案侦查,检察院对z某作出附条件批准逮捕决定,要求办案单位对提取物与z某进行DNA比对等问题进一步侦查核实。检察院在跟进案件过程汇总,被告人(某公安局xx派出所所长)马某作出"因报案不及时,无法提取残留物进行DNA鉴定,现场被破坏,无法进行现场勘查"的答复。
2015年xx月xx日,某公安局将此案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附卷作了书面情况说明,称"现场已被破坏,无法采集任何有价值证据,经与报案人了解,被害人幼女在被侵犯后,已清洗身体,现时间过长,无法采集有效证据"。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z某涉嫌强奸一案缺少犯罪嫌疑人精液DNA鉴定,于2016年x月xx日将案件退回办案单位补充侦查,2016年x月xx日,某公安局做出x公(刑)补侦字(20xx)x号补充侦查报告,称"关于补充侦查提纲中提及的提取被害人当时所穿衣服作DNA鉴定,我办案单位提取后交市公安局鉴定,未发现有精斑等物品残留,无法做DNA鉴定"。同时对退回补充侦查的其他问题作了情况说明,并将该案移送起诉。2016年x月x日人民检察院依法对z某涉嫌强奸案提起。2016年x月xx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z某当庭自愿认罪,其辩护人作有罪辩护,法院未当庭宣判。
2016年x月x日,甘肃省xx市某派出所民警抓获一犯罪嫌疑人Y某。经甘肃省公安厅DNA库内报警信息反馈,Y某DNA和被害人幼女被强奸一案送检衣物可疑斑迹DNA存在吻合,后经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DNA鉴定室核实,Y某DNA与被害人幼女被强奸案所送检红色上衣可疑斑迹(经鉴定为人精斑)DNA完全一致。经某公安局调取相关证据,讯问Y某,证实Y某为2015年xx月xx日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被告人M某办理z某涉嫌强奸一案过程中,于2015年xx月x日提取了被害人被侵害时所穿衣物并送市公安局进行DNA鉴定。在送检后一周内,鉴定人员被告知z某血样与提取的遗留在被害人案发时所穿红白上衣上的可疑斑迹DNA分型不一致,于是要求办案民警重新采集z某血样进行DNA鉴定,再次送检后一周内,市公安局DNA室电话告知某公安局经对第二次送检血样鉴定,两次送检血样均为同一男性,但与被害人案发时所穿红白上衣上的可疑斑迹DNA分型不一致,M某知晓。2015年xx月xx日,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作出公(x)鉴(法)字(2016)xxx号生物物证鉴定书,证明"在送检的被害人案发时所穿红白上衣衣角处、袖口处可疑斑迹中检出人精斑反应及相同男性个体DNA分型,经遗传统计学分析,排除上述精斑为z某所留"。被告人M某在明知两次DNA鉴定结果均与z某血样不符的情况下,在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逮捕决定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并将该案移送起诉,在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过程中,M某在明知DNA鉴定结果与z某血样不符的情况下,仍附卷提供补充侦查报告并将此案重新移送起诉。据此,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造成z某被错误羁押244天及该案真正的被告人Y某未被及时追究刑事责任而于2016年x月x日在Z市xx区猥亵7岁女童L某某的严重后果。
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三、办案过程
案发后,M某的亲属委托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安治国律师的刑辩团队为M某进行辩护。
安治国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M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与M某沟通案情
安治国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M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沟通本案中存在的疑点,并及时向其反馈案件进度。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情后,安治国律师迅速组织瀛强刑辩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
3、与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安治国律师针对本案中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部分向检察院及法院提交了多份法律意见书,并与办案机关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
一、被告人M某在客观上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被告人M某在主观上不具有滥用职权的故意,因此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三、z某被错误羁押及引起国家赔偿一事,与马某的职权之间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z某的经济损失未达到滥用职权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立案标准;
四、被告人M某未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五、z某案件的错误,并非单纯M某的工作过错所致,而是多部门、多环节未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进行审查、起诉所致;
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M某不构成滥用职权罪。即使认定被告人某有罪,M某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自首,且其在本案中的行为本身为履行工作职责,也应当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五、办案结果
人民法院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对马某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六、办案心得
很多滥用职权案件涉案人员比较多,一人案发,就会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涉案人员的数量之多本身就足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加之涉案人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其影响之恶劣,可以想象。不仅如此,在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的同时,还会给社会经济带来巨大损失,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破坏社会的公平秩序。想要防止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滥用职权方面设置直接的监管部门,来防止滥用职权的发生。同时还要加强对相关社会文化的传播力度,在各种新闻传媒方面,多些积极向上的文化传播,让社会文化以滥用职权为耻。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自身品德素质的培养,进一步清晰权限内容,做到从根本上防止职权的滥用。滥用职权归根到底是不合法、不正当地行使职权。无论是国家机关还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是滥用职权“违法”,还是滥用职权“犯罪”,都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现象和行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和人民群众要共同努力,预防和制止滥用职权的发生。
身为刑辩律师,不能代表公平正义,却一直在追求公平正义的路上。瀛强刑辩,以打造有品格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平衡正义与温度,理解每一个时不予我的哀愁,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追求卓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友提供优质、高效、热情的法律服务是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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